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2018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原工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试卷组卷工作。
3.按照政策要求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4.严格贯彻“严格、公正、准确”的原则,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复试工作步骤和进程具体见下表:
3月25日(星期日)
上午8:30开始
| 资格审核地点:
北校区亚太楼5楼会议室
| 审核人:张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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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星期日)
| 复试内容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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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
| 笔试:专业课考试闭卷
| 北校区亚太楼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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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30开始
| 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能力考查、综合能力评定
| 北校区亚太楼5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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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调剂工作
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
我校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严格执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相关要求。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调剂工作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7.报考专硕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剂到学硕。
8.未考英语的考生不能调剂至初始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
五、录取工作
录取办法:
1.按照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最后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执行。
2.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督察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